嗱嗱嗱,作為普通讀者,我哋多咗一啲寶貴資訊,要剪存呢篇《星島》報道作日後參考,如果要睇專科嘅話,睇呢批《星島》介紹嘅瑪麗醫院名醫,港大教授級人馬,唔會錯得去邊啦。
但作為醫務委員會主席麥列菲菲,佢老人家又有乜睇法呢?《星島》算唔算為呢批瑪麗醫生宣傳?呢批醫生算唔算喺《星島》宣傳自己?老實講,記者自己搵料,係咁寫,醫生有乜符?話醫生博宣傳,未免冤枉。假如醫生肯接受記者訪問?又算唔算宣傳?譬如講專科,記者多數唔識,要醫生講解病徵,診斷方法,醫治之道或者做手術嘅需要,記者聽完,如實報道包括受訪醫生名字在內,醫生算唔算宣傳呀?如果算嘅話,以後叫啲醫生蒙面見人,全部叫做陳XX。立法會議員郭家麒就叫做郭家麒,唔准寫郭家麒醫生,郭議員對記者唔可以講醫學,只係講政治民生。
病人有知情權利,第一個知情權就係可以知道邊位醫生叻,唔好誤訪庸醫。普羅大眾其實分唔清邊位係有料專家,只靠普通科醫生介紹,咁就衍生醫生與醫生之間嘅利益關係啦,醫務委員會敢唔敢話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