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工黨示威者叉頸摔落地 高球教練一度稱手傷腳痛不能做服務令

蘋果日報 2018/09/20 11:18

盧俊文香港高爾夫大聯盟唐進寶高球教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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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球教練今年4月不滿工黨成員在粉嶺高爾夫球場會所示威,出手打工黨成員下體,再雙手叉頸將對方摔在地上,並於打人後逃離現場,過程被傳媒拍下。高球教練早前認罪,後與感化主任見面時起初自稱手傷腳痛,不能應付社會服務令,最後裁判官考慮到被告初犯,今判他入獄4星期,緩刑1年。
57歲高爾夫球教練唐進寶早前承認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辯方今透露,被告起初見感化主任時,聲稱自己手部受傷、膝關節有痛症,並交出醫生及跌打師傅的證明書,指自己不能應付社會服務令。及後經律師解釋服務令的工作範疇後,又向感化主任出示醫生證明,指自己可以應付。
辯方指被告願意為做錯事而承擔後果,希望被判接受社會服務令。
裁判官判刑時則指,被告襲擊事主的下體、叉頸再將對方摔在地上,令事主手、頸及左右手肘受傷,而被告見感化主任時所說的前後不一,起初自稱手傷、身體太重等,不能應付一日8小時的工作,故只當兼職高球教練,但後來被告又向主任出示證明指自己可做社會服務,惟感化主任最終認為被告並不合適。
裁判官重申,被判接受社會服務令的人,不單要完成服務令,工作並要令感化主任滿意,屬於體力勞動工作,故最終接納報告建議,認為被告不適合接受社會服務令,考慮到被告認罪及初犯,判被告入獄4星期,緩刑一年。
「香港高爾夫大聯盟」4月27日早上,於粉嶺高爾夫球場會所召開記者會,要求保留高球場,張超雄議員助理盧俊文(27歲)及其他工黨成員到場外示威,要求政府收回高球場以解決房屋問題,期間當盧俊文走近會所時遭被告截停,被告先打盧的下體,再出手叉頸,並將他摔在地上。
【案件編號:FLCC3010/18】
記者羅日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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