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同佳案︱台內政部:如來台自首依法處理 管浩鳴稱下周晤陳
潘曉穎陳同佳管浩鳴
陳同佳在港獲釋近一年,聲言會赴台自首的他至今仍未啟程,死者潘曉穎母親日前接受傳媒訪問時,要求陳盡快兌現承諾赴台投案,其後一直協助陳同佳的香港聖公會教省秘書長管浩鳴被傳媒追問下,稱自己非陳的代言人,又透露陳至今仍住在警方的安全屋。特首林鄭月娥昨則直言港府現時「無咩可採取」,又呼籲潘曉穎父母釋懷。台灣內政部長徐國勇今日表示,若陳同佳要來台投案自首,將配合陸委會依法辦理。潘曉穎父母今日亦透過《立場新聞》向陳同佳發公開信,信中要求陳同佳「堂堂正正站出來」,盡快赴台投案,「要對得住自己,也要對得住我已死去的女兒」,亦促陳同佳親自回應問題。
徐國勇今日向台灣傳媒指,陸委會就陳同佳事件已有處理窗口,因此目前由陸委會處理,該協助的部份會提供協助,後續若陳要來台投案自首等,刑事警察局、航空警察局及移民署等都會配合陸委會依法辦理。
另外,潘曉穎父母今日向陳同佳發公開信,信中以「痛失唯一女兒的父母親 潘生、潘太」為下款,信中開首即要求陳赴台自首,「人在做,天在看,天綱(網)恢恢,疏而不漏,你要盡快兌現承諾,盡快赴台灣投案,要對得住自己,也要對得住我已死去的女兒」。
潘父母形容女兒是善良、孝順乖巧的普通少女,「沒有害人之心,亦沒有防人之心」,本着愉快的心情與陳同行,但在她毫無防備之下,遭到陳無情及兇殘的殺害,「你親手破壞了一個原本幸福完美的家庭,從此變得支離破碎,陰陽相隔,沒有了將來,沒有了希望,我們永遠不能釋懷,請問你良心過得去嗎?」
信中要求陳同佳「堂堂正正的站出來」,為自己做過的極大錯失去承擔責任,盡快赴台灣投案,接受殺人案的公正審判。
潘父母亦引述管浩鳴指自己不是陳同佳的代言人,不能代表陳說話,陳的家人亦積極鼓勵及支持他赴台投案,且台灣亦已為他建立了一個特別聯繫窗口,隨時準備他赴台投案,「為什麼你還要龜縮?為什麼必須要等到通關才赴台投案?為什麼你不可以踏上台營航班赴台投案?請你親自出來回應以上問題。」
信末再重申陳同佳已出獄至今差不多一年,應盡快兌現赴台的承諾,「不要讓我們無了期地等下去!」
管浩鳴以短訊回應傳媒查詢時,指他下周會與陳同佳見面,之後再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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