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初級法院經過連月審訊,昨日宣判涉及歐文龍家屬及其他商人案件,案中7名被告全部被判入獄,歐文龍妻子陳明瑛被判監23年,罰款36萬元;歐文龍弟弟歐文富及弟婦歐陳華彩各判監18年及13年;歐文龍父親歐榮光被判入獄10年;案中三名商人,何明輝被判監25年,賠償特區政府5,000萬元;陳東生入獄7年,賠償特區政府2,000萬元;殷飛歷被判刑10年,賠償特區政府3,000萬元。歐榮光及殷飛歷已即時提出上訴,初級法院准予毋須即時關押,等候上訴結果。陳明瑛、何明輝、陳東生三人仍在逃,澳門政府正追緝。
該宗澳門世紀巨貪案,主角歐文龍被控在任期間,利用職權操控批核工程,從中向承辦商收取賄款等利益,並透過家族成員在香港及海外開設戶口清洗黑錢,再輾轉把賄款存入早已移居英國妻子的戶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