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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園內圍毆少年復剝褲羞辱 4青年認罪如願判囚

蘋果日報 2018/03/22 14:43

有意圖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一塊葉李銘東黃阡碩

16歲無業少年前年除夕在街頭因碰撞問題跟人口角,至去年初對方相約他到藍田公園講數,其間遭約10名惡少圍毆致失去知覺,復遭人剝褲,警方接報到場發現少年倒卧現場,下體僅被一塊葉子遮蔽,送院後一度昏迷。4名早前認罪的青年今於區院被判監21至28個月,法官並寄語:「希望輕判係幫助而唔係害咗你哋!我唔希望再喺法庭犯人欄度見到你哋!」各被告表示明白,並向法官道謝。
法官強調判刑已很寬大,勸他們應知自己還很年輕,但今次可能是最後機會,並指他見過不少人由10來歲開始進出監獄直至60歲,大部份時間在監牢度過,這是十分可悲。他又指被告需知若被襲者一旦死亡,他們會被控謀殺,最終判終身監禁,一生在監內度過。
被告李銘東、王啟澤、徐寶軒及譚建榮(16至18歲),他們承認有意圖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
法庭為各被告索閱的報告建議判他們分別入教導所及勞教中心,惟他們全部要求判監。法官參考上訴庭案例,同意他們有悔意,各人被捕至今已拘留14個月,若再判教導所,服刑平均18個月,最長3年,認為過長羈留對4人不單不公平,亦無助更生,加上接納他們有悔意,故決定給予機會。
法官指,首被告李銘東為案中唯一用鐵通向事主黃阡碩施襲之一,罪責較重,判監28個月;次被告王啓澤無案底,曾出庭頂證受審被告,儘管口供存疑亦未能令受審被告入罪,惟法庭仍給予量刑折扣,判囚21個月;第三被告徐寶軒與第四被告譚建榮,罪責最輕,判監2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