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後經民聯盧偉國披露他的公司和太太有買賣物業,詢問曾鈺成是否有直接金錢利益、能否參與表決?曾只稱「我冇職責幫你做決定」,盧最終在二讀投票後稱不參與餘下投票。他的公司和太太原來在辣招公佈後,曾經一賣一買兩項物業,交易總額約2,000多萬,他稱不認為構成利益衝突,「我係賣走一個1988年擁有嘅大物業,買番個細嘅物業」。不過,當立法會及後表決同屬經民聯石禮謙有關工商舖豁免的修訂時,盧偉國卻投票支持石,他解釋因為沒參與工商舖買賣,所以投票,其餘涉及住宅項目交易的修訂則不會投票。
工聯會王國興亦承認去年有購置物業,但自言在條例草案審議之初已作申報,而且物業是自住,不認為有利益衝突。他更指盧偉國不投票是「騰雞」,沒必要避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