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公佈,將要求買入、賣出或者撮合虛擬貨幣與真實貨幣兌換的交易商核實客戶身份並報告可疑交易。這和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對貨幣兌換商的要求大體相同。有關舉報可疑交易,目的是為了防止比特幣被用於洗黑錢或者被恐怖分子利用,成為世界上率先對虛擬貨幣交易商進行監管的國家之一,當局將繼續密切關注比特幣的動向。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表示,對比特幣的監管並未擴展至虛擬貨幣中介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也不涉及到虛擬貨幣的正常交易。另外,比特幣投資者不受新加坡《證券及期貨法》和《金融顧問法》的保護。
日本上周宣佈,日本不承認比特幣為貨幣,也不會將其作為一種金融產品加以監管。台灣1月份對實體比特幣櫃員機發出禁令,而本港監管機構則就比特幣等虛擬貨幣的使用發出警告。去年12月份,人行禁止金融機構提供比特幣相關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