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和同被控的前商交所財務總監昨到區域法院應訊,張經事務律師申請押後答辯,指證監會和警方調查4年多,有42位證人,會使用16,000多頁文件,另有逾1,300份不被採用作檢控的文件,需時審視證據。法官將案押後至11月28日再訊,兩被告繼續保釋。
被告張震遠(59歲)和蔡達英(48歲)同被控一項串謀詐騙罪,指他們沒向證監會披露商交所的重要財務資料。張另被控一項欺詐罪,指他於2013年4月向佳富達財務有限公司訛稱商交所大股東的整體持股未被抵押,騙取3,000萬元借貸。
案件編號:DCCC718/17
■記者勞東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