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唔係普選產生嘅,自然唔需要向人民交代條數點計。但係八方知道,淨係搬運票箱嘅預算,政府都作大咗四倍。公投之前,選舉事務處招標請搬運公司,預算苦力一百人,喺投票後嘅凌晨兩點至七點幫手搬運選舉物資。搬運工人時薪80蚊,搬五粒鐘可以收400。點知,當晚用咗一粒鐘就搞掂晒所有搬運工作,工人只係收到80蚊,幾乎水腳都蝕埋。
好多工人感到受騙,一來懷疑搬運公司食夾棍,二來批評選舉事務處亂開空頭支票。八方都認為事件有可疑,既然無所事事嘅中策組顧問佳叔事前都批死公投注定失敗,政府點解會預算搬票箱搬足五粒鐘?唔通選舉事務處都認定佳叔係燈神,深信全港三百幾萬選民都會出來投票?
八方問過承判呢單工作嘅搬運公司,負責人聲稱佢哋都被選舉事務處跣咗鑊甘嘅。佢話問過選舉事務處點解會咁,對方話因為好多人唔投票,所以失咗預算。搬運公司仲話政府到家都仲未找數,公司要墊資出糧畀工人先,又話會倒貼車馬費50蚊畀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