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年40歲的男被告為中英混血兒,出世後一直由外祖母湊大,從沒見過父母,他年少時曾犯盜竊及爆竊等案,曾為運輸工人,現無業;事主兄妹年齡相差四歲,兄長現年20歲,妹妹16歲。
案發於93年4月至06年9月間,小兄妹自小隨母親與被告同住,被告最先於93至94年間向7歲兄長埋手,要他口交,一星期後再雞姦他,此後不時與兄長肛交,次數逾100次,至00年9月最後一次雞姦兄長。被告其後轉向妹妹埋手,於04年9月至06年9月,先後雞姦及兩次強姦,妹妹作供指遭被告強迫肛交、性交及口交逾65次以上。
本案經過兩次審訊,被告原被控九項罪名,首次審訊時獲裁定非法肛交及非禮兩罪不成立,包括指控他由妹妹4歲開始雞姦她及迫口交,鑑於已獲裁定無罪,控方於是次重審中,只就餘下的七項控罪審訊。
案件編號:HCCC7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