曉華花園位於元朗下輋村,為三層高丁屋發展屋苑。有居民投訴稱,屋苑內大部份頂層單位,都違規在天台加建玻璃屋,丁屋變成四層樓高。
玻璃屋玻璃曾掉下
居民陳先生稱,其中一幢於天台加建的玻璃屋,曾發生玻璃掉下意外,幸未擊中行人,但事件令人擔心天台玻璃屋安全問題。
他說,屋苑入伙四年,三年前開始見有住戶在天台加建,接着,其他住戶「有樣學樣,差唔多間間都加建,好似起多一層咁。」
居民稱,有住戶向地政總署投訴,希望當局施壓,將危險搭建物拆去,豈料,地政總署只派員影相,之後「乜都冇做過」。「投訴咗年幾,佢哋話冇即時危險,唔使採取行動,地政署只係睇表面,冇諗過潛在危險嘅問題,唔通要發生悲劇至做嘢?」
地政總署元朗地政處回覆本報稱,根據新界小型屋宇批約條款規限,屋宇天台只能興建一個上蓋面積不超過7.44平方米及高度不超過2.14米的樓梯頂篷,以及一個水箱,其他天台加建物均屬違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