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兩會】修憲草案刪國家主席任期限制 增「國家監察委員會」
習近平修憲核心集權
全國兩會其中一個重要議程,是修改憲法,其中刪除國家主席、國家副主席「連續任職不得超過兩屆」條文,是外界最關注的焦點。全國兩會公佈的憲法修正案草案中,指憲法修正案中刪去國家主席任期限制的字眼,是「有利維護以習近平為核心的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有利加強和完善國家領導體制」。
文件又稱,徵求意見和在基層調研過程中,「好多地區、部門和黨員幹部群眾一致呼籲,修改憲法中國家主席任職期限的有關規定」,更稱「大家一致認為,目前黨章對黨中央委員會總書記、黨中央軍委會主席,憲法對國家中央軍委會主席,都沒有作出「連續任職不得超過兩屆」的規定」。
刪除國家主席任期有利維護習核心的說法,是全國人大發言人張業遂,昨日在記者會上首次提出。
草案文件又提出,在憲法的《總綱》中增加「監察機關」,並在《國家機構》中增加「國家監察委員會」。「監察機關」是排在國家行政機關之後,以及在審判機關和檢察機關之前;文件解釋,修改反映了黨的「十八大」以來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的成果,貫徹中共十九大關於健全黨和國家監督體系的部署,也反映設立國家監察委員會和地方各級監察委員會後,全國和地方各級的人大及人大常委會,以及國務院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職權的新變化和工作新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