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員會關注香港警方在雨傘運動濫權,建議香港建立獨立機制調查對官員投訴,但港府提交的報告無回應委員會建議。委員會要求香港的拘留場所設立保密投訴機制,便利受酷刑和虐待的人投訴;港府回覆稱,香港有巡獄太平紳士可巡查、跟進和調查在囚人士投訴。
委員會又關注保障被拘留人士權利,例如被捕者可迅速通知親屬或第三方。港府回應指,只要在不對調查工作或司法程序造成很可能出現的不合理延誤或阻礙情況下,被羈留人士有與一名親友或領事館人員等盡快聯絡的權利。
香港人權監察總幹事羅沃啟批評,港府只重複現有制度條文回應聯合國,未見任何新的改進措施。他續指,香港保障人權雖有制度條文,落實往往有問題,「(被捕者)現實上係咪真係打到電話,冇障礙聯絡到律師?」
羅沃啟指出,港府本身並非民選,欠缺公眾支持管治的合法性,依靠警隊維持管治,出現特別呵護警察的情況,「有政治考慮去維護警隊,對人權承擔只做表面工夫」。
■記者潘柏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