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黃偉然(29歲)上月14日被捕。警方翌日再拘捕其同住的母親、妻子和家傭,三人及後獲釋沒被檢控。除保釋金外,保釋期間被告不可離港、須每晚9時至翌早9時宵禁,每天到警署報到時,須交出前一天24小時的閉路電視片段。安裝閉路電視是由被告提出。
此外,昨有多名涉及示威案的被告獲准保釋。18歲男子馬俊棋被指於上月26日、即旺角魚蛋革命四周年當天,聯同他人「私了」男子X。馬自提堂後一直還柙,昨獲准保釋。
早前為聲援醫護罷工,多名示威者涉在油麻地堵路縱火。五男女上周五被控縱火及管有攻擊性武器,不准保釋。其中19歲女侍應林天詠昨獲准保釋;16歲的姓劉中三學生則申請被拒,辯方投訴劉被捕後,有警員向他聲言:「呢單嘢證據好強,你唔好學出面話『冇嘢講』,啲律師目的就係打多幾堂、賺多啲錢。」
另外,男子姚震峰(37歲)涉於去年7月22日在立法會議員何君堯位於的荃豐中心辦事處外,襲擊一名男子,本周三還柙,案件昨再提堂,辯方指控方由傷人罪考慮改控較輕的襲擊傷人罪,姚獲准保釋候訊。
案件編號:HCCP65、HCCP70、KTCC173、KCCC238/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