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球王美斯,去年阿根廷對智利一場世界盃外圍賽,因不滿裁決辱罵旁證,旁證雖然是旗手,但都屬於執法人員,言語暴力都是暴力,最後國際足協紀律委員會作出宣判,坐監,罰禁踢國際賽四場,即時執行。但又好奇怪,球證最初呈交的報告中,並沒有提及這次侮辱旁證事件,那即是保留追究權利,又一次秋後算賬。
榮登球員暴力榜第一位,亦是球王中王,法國施丹,此君在2006年對意大利的決賽,在加時上半場,全球過10億觀眾見證下,以愛心頭槌力頂意大利後衞馬特拉斯,當場應聲倒地,亦是全場悶波中最佳頭槌(或最佳入頭),最後互射十二碼之下意大利以5:3奪冠。這場世盃暴力事件眾說紛紜,有說馬特拉斯先以言語挑釁施丹,內容大概牽涉到家人,這場世紀懸案,經國際足協裁定,施丹及馬特拉斯分別被罰停賽三場及兩場,再加罰款,當時已掛球靴的施丹將以社會服務三天代替,施丹是當屆最佳球員,最後幸好並沒有褫奪資格,施丹應該感謝個官輕手,換轉某些惡官,隨時以「擾亂世界秩序,向地球宣揚暴力」等罪名鋤到出血。
至於執法人員犯事又如何?2016年有個加納籍當值球證林迪,被指在世界盃外圍賽中,南非對塞內加爾吹黑哨,非法影響球賽結果,被判罰終身停賽,最後宣佈取消該賽事的結果,勒令南非與塞內加爾重賽,最後塞內加爾變小組首名進入今屆世盃。執法人員其身不正,竟然沒有拖延幾百日才判刑,香港人聞所未聞。
今屆世界盃有一項革命性的條例,為針對球場上的暴力行為,容許球證在觀看錄像片段之後,在半場休息時間或30分鐘之後,可追罰球員離場,有別於以前等待賽後才補罰。這種即場判刑,會對上下半場賽果有一定影響,大家不妨留意。
梁柏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