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警務處處長由律政司代表,昨庭上稱索償理據不足,要求法庭撤銷案件,期望能在昨天之內完成程序。申索人陳詠麟指,日前才收到律政司書面要求撤案,無足夠時間閱讀及準備回應陳詞。署理主任審裁官張志偉指出,倘不讓申索方回應,會造成不公,將案押後至明年2月5日再訊,其間讓雙方互相書面回應。
事發於9月14日,兩名乘搭2A線的青年在樂華下車,遭兩名喬裝乘客、攜有警棍的便衣警員撲前制服,其中一警跪落伏在地上的青年,圍觀市民鼓譟。事件導致巴士脫班,陳被屈阻差辦公後感覺受要脅,情緒不穩致未能繼續駕駛,決定興訟。
案件編號:SCTC40947/19
■記者羅日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