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佔領期間、即去年9月底至12月中,立法會秘書處額外增加53萬元開支,當中42.1萬元是秘書處職員超時工作津貼,秘書處職員逾時工作時數為3,700小時,當時立法會未有聘用臨時保安,單是秘書處保安員已超時工作約2,835小時,補水開支涉款40.5萬元。
而立法會在去年6月發生衝擊事件中,秘書處有14名保安受傷,全部已復工,但其中一人稍後需要接受外科手術,受傷職員合共請了182天病假;9月及11月的事件中則無職員受傷。衝擊事件後,立法會花20萬元聘請保安顧問檢討大樓保安管理。
另外,行政署回覆書面問題指,署方因佔領行動須多花逾800萬元,當中約603萬元用於在政總派駐額外保安人手,去年9月底至12月政府額外增加了40個額外保安崗位共80名保安員;在公民廣場外加建固定圍欄工程費則約為200萬元。
■記者陳雪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