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撈」駕GOGOVAN利用禁區紙出入落馬洲載客 消防員判服務令

蘋果日報 2020/06/23 15:43

秘撈GOGOVAN在公職中行為失當罪禁區紙

消防員獲處方批出禁區紙,讓他可進出落馬洲邊境禁區工作,但他卻公器私用,憑禁區紙駕駛GOGOVAN「秘撈」載客出入,遇上入境處職員查問時更訛稱「消防嚟做嘢」。涉案消防員早前在粉嶺裁判法院承認在公職中行為失當罪,暫委裁判官梁禮浩今指斥被告藉工作之便謀取私利,判他接受240小時社會服務令。
被告麥永祥(41歲)承認於2018年9月11日在落馬洲邊境管制站禁區內,使用出入禁區許可證及封閉道路通行許可證,未經消防處批准而取酬接載乘客到管制站。
裁判官今判刑時指出,不希望向公眾發出錯誤訊息,以為本案是小事。他指公職人員擁有特權、或者因工作關係而獲賦予合法權利,是為他們帶來工作方便。被告卻藉此公器私用,謀取私利,案情嚴重。
梁官強調,今次判刑所針對的,只是控罪書上的一宗罪;事實上被告向感化官承認不止一次犯錯,故判以即時監禁也是合法合情合理。惟鑑於被告的報告內容正面,向感化官說實話,且有悔意,判以240小時社會服務令。
辯方大律師早前求情透露,被告因岳父患癌,故駕GOGOVAN幫補生計,疲於奔命。今次報告中,父親指被告為人孝順,因犯案失去工作,令妻子有經濟壓力,希望法庭輕判。
【案件編號:FLCC289/20】
-----------------------------
打國際線 《蘋果》英文版免費試睇 按此了解更多
英文版已登錄新版《蘋果》App按此下載/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