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律師陸偉雄則表示,如客戶剛簽了新合約,或準備簽約,而有線電視又真的不再營運,客戶則會變相成為受害者:「到時惟有自嘆倒楣。」但他指仍要視乎相關合約條款,提醒市民簽約前必須留意合約內容及有關免責聲明。
陸偉雄補充,如客戶選擇以信用卡支付,若公司真不再營運,或仍會「被hold信用卡limit」,因客戶需要履行合約精神,並提醒客戶簽約前有責任了解公司財政狀況。
消委會則不評論有關商業決定,但認為服務涉及消費者眾多,訂定的合約年期細節都不盡相同,如營運商一旦落實未來路向,隨後影響與安排應盡快通知客戶,該會呼籲如需於短期內續約的消費者,應先向服務提供者查詢詳情,才決定是否續約。
■記者范穎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