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開罪案新聞嘅記者自然首當其衝,政治、經濟記者其實都無一倖免,可以畀執法人員偷聽。」胡麗雲表示,條例一旦生效,執法部門只要有一點懷疑,就可對竊聽記者的電話,截取其電郵,破壞新聞界保護消息來源的防線。她笑說,日後跟敏感的消息來源「攞料」,或會棄用固網或手提電話,改為相約到對方家中,拉好窗簾,才開始採訪。
胡麗雲強調,新聞界非要縱容犯罪活動,只認為不可讓執法部門太寬鬆地截取記者與消息來源的通訊,「傾電話嘅內容好廣泛,講乜嘢都可能成為情報,恐怖嘅地方就喺呢度。」
胡麗雲說:記協希望政府把條例草案向公眾諮詢,及為截取新聞材料引入較高、較嚴格的舉證要求,以保障新聞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