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鄰居欠其300元裝修費入屋偷電器 離婚婦判囚兩年

蘋果日報 2017/06/26 14:16

爆竊寶田邨盧五妹

45歲離婚婦聲稱新鄰居因為欣賞其家居裝修,以800元聘請她協助新居裝修,但事後卻拖欠300元尾數,她暗中將對方新匙多配一套,並趁鄰居離港時潛入屋搬走電視、暖爐等11件電器和一批化粧品,共值逾1.7萬元。鄰居親友其後到單位小住時揭發失竊報警。離婚婦今於區院認爆竊罪,判監2年。
辯方求情指任貨倉工人的被告盧五妹有悲慘的歷史,離婚後被前夫在三名子女面前中傷,令子女不肯與她聯絡,被告亦患上適應障礙和邊緣人格障礙。
法官判刑時指,即使想收回欠款亦有其他合法途徑,毋須利用案中方式,被告複製鎖匙偷取財物,若非考慮到其有精神問題和家庭因素,法庭必會加刑,最後決定判監2年。
案中姓王女事主去年9月獲編配屯門寶田邨一公屋單位,並要求被告替她裝修,兩個月後完工,事主在12月6日晚離港赴內地。其親友同月17日來港,小住於其居所。與王聯絡時透露屋內無電視等電器,王得知後要求親友報案。大廈閉路電視發現被告在她離開後數小時,將王家中電鑽搬走,警方期後拘捕被告。警誡下她承認偷走事主財物,部份以150元賣掉,化粧品則是對方同意相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