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曾接通陸大鏞的上海手提電話,但其小姨即時掛線,於開審日向律師發出「我借不到錢,沒法繼續打官司了,非常抱歉」電話短訊,便下落不明,顯然是故意及自願潛逃。法官遂將陸的300萬元保釋金充公。
控方另指,由於案件嚴重,三名被告自04年被捕至今,已事隔四年,再拖會構成審訊不公,要求即時開審。
清洪則指,案中大量證據僅涉及陸,如容許審訊於陸缺席下聆訊,會對其餘兩名被告構成不公,陸的潛逃亦有可能令案件存在偏見,故要求與陸大鏞分案處理,或轉由另一法官審理。
案中三名被告為南洋兄弟煙草股份有限公司前主席陸大鏞(60歲)、恆駿貿易發展有限公司董事高潔(39歲)及營業經理陳繼新(40歲)同否認兩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及一項串謀詐騙罪。
案件編號:DCCC12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