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原於昨日進行答辯,而首項控罪將獲控方撤銷,存放在法庭紀錄內,但法官蔡慧蘭認為案件背景前所未見,類似情況亦成趨勢,擔心控方原先的處理方法帶來負面影響,要求控方取得進一步法律指示,將案押後處理。
控辯雙方同意將案押後,辯方亦須就控方的指示再考慮答辯,被告繼續還柙。報道指出,三名男童先後被發現在街頭徘徊,身上沒有身份證明文件,他們不懂說話,疑似智障,警員翻查失蹤人口資料,也找不到與他們身高、外形脗合的紀錄,懷疑他們來自內地,被人刻意遺棄街頭,警方將他們送院並通知社署跟進。
案件編號:DCCC27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