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方求情指,38歲被告陳國沛已向銀行償還全部涉款,對事件深感後悔。被告解釋,事發前半年與結婚12載的妻子分居,將宿舍留給她和8歲兒子居住,自己則與母親同住,最終因感情及經濟問題困擾患上抑鬱症闖禍。辯方希望法庭鑑於被告已前途盡毀,考慮輕判。
案情透露,被告於今年9月4日在順利消防局休息室內,偷取同袍劉一龍的一張信用卡。被告翌日冒充卡主,於深水埗及元朗購買兩部遊戲機、兩部手提電話、一部手提電腦及一條金頸鏈,約值28,900元。同日劉接到信用卡中心來電查詢,揭發事件報警。
被告於同月11日致電劉道歉,請求原諒。劉說已報警,勸被告自首。被告翌日向警方投案。
案件編號:KTCC735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