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晨11時半,港島總區重案組探員將涉案男子蒙頭押回銅鑼灣駱克道現場,疑人腰纏鐵鏈,雙手被鎖上,在駱克道539號對開停下後,探員將一個與擲鏹狂徒當日所攜帶同一款的皮鞋店紙袋,交給疑人用左手拿着,疑人向探員指示案發現場為541至543號大廈。
探員將疑人押上大廈的2至3樓梯間,然後疑人將一個通渠水膠蓋從外牆罅隙丟出街外,膠蓋跌在1樓平台上;之後疑人又先後兩次手持空膠樽,從罅隙伸出街外作狀擲下。疑人在樓上逗留約15分鐘後離開,當時他手上的紙袋已由探員取回,整個重組過程歷時不足半小時,之後疑人由探員押回客貨車,帶返灣仔警察總部扣查。
港島總區刑事高級警司余達松表示,警方根據調查進度、被捕人的證供及在其家中撿獲的大量罪證,已有足夠理由相信被捕人干犯了該宗擲鏹水彈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