啟豐二號登記船主羅就表示,已做足海事處要求,全部七名船員都是漁民,直斥海事處禁令不知所謂,「日本最叻係將唔合理嘅嘢合理化,海事處好學唔學,就淨係學呢啲衰嘢」。雖然日本當局昨突然宣佈釋放詹其雄,羅就強調仍會按原有計劃派船到釣魚台海域,但啟程日期未定。
本身是律師的保釣行動委員會成員何俊仁透露,已組成大狀團,研究海事處禁止啟豐二號離開香港海域的做法,已申請法援,最快下周一向法院提司法覆核,並會引用《基本法》及《人權法》挑戰海事處禁令。他說,《人權法》賦予市民自由表達意見的權利,《基本法》則給予市民出入境自由,海事處不應作無理限制,「佢哋出去釣魚有乜問題?有乜風險佢哋會承擔,唔能夠因為你怕得罪日本政府而作出阻撓」。
他批評,海事處濫用行政權力,在沒有明顯證據下封殺漁民出海權利,「政府有冇權好似父母咁,禁止佢哋出入境」。他期望司法覆核能為日後保釣行動確立重要依據。
海事處發言人重申,啟豐二號屬第三類船隻,只能作捕魚用途,不得載客,但海事處根據傳媒報道,有理由相信該船到釣魚島並非捕魚,隨團人士亦是乘客而非船員,為保障船隻及船員安全,處方不准船主將船駛離香港水域。
另外,多個團體包括一批工聯會代表及逾20名風采中學學生,昨日分別到日本駐港總領事館所在的交易廣場示威,要求日方向詹其雄賠償道歉。工聯會成員又用雞蛋滾向貼有日本官員照片的水樽,寓意日本滾出釣魚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