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最先爆出鉛禍的啟晴邨為例,房署在前年6月5日發出證明,水務署6月19日發出水紙,而承建商中國建築於翌年3月17日才提交水質素測試報告。王表示,屋邨內部水質測試,由房署和承建商負責。惟屋邨落成前,房署及承建商從未向水務署提供任何水質報告。馮宜萱指取水紙的程序,無異於業界做法,需時翻查之前是否有其他測試文件。馮稱職員每日巡查物料及系統,但未必正值工人焊接時,一般開工前會檢查,但承認「如果(焊料)剪出嚟,唔係成卷咁,肉眼難分辨(焊料含鉛)」。
代表公屋居民的資深大律師李柱銘表示,知悉地盤出現六判情況,質疑有否機制確保工人質素,委員會主席陳慶偉法官亦問趕工時會否拉雜成軍。馮強調工程不可多於三判,房署可透過出糧紀錄等知悉工人所屬的分判商。房委會代表律師殷志明指,即使使用含鉛焊料,每名工人或只獲利數百元,誘因不大。陳官反駁指數百元「對於閣下唔係好大數目」,但工人「可以買包叉燒返屋企加餸」,不排除工人因知道上層長期不檢測而使用含鉛焊料獲利。
■記者袁柏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