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長涉向警校學員索3萬買畢業禮物 證人抽獎獲二手手機

蘋果日報 2020/06/03 14:58

警察學院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物歐智威

警察學院警官多年前涉巧立名目,詐騙30名學警至少25萬元,案件今續審。涉案學警連續兩日以特赦證人身份出庭指證警官,他透露臨畢業前,被告藉詞代購禮物給每一位學警及最有貢獻學警,索價3萬元,「冇人敢出聲反對」。學警稱抽獎得到一部手提電話,但「打開入面有相,保護貼亦俾人撕開」,相信是二手機,而他曾看見被告使用同款電話;至於禮物,被告揚言「有驚喜,對工作有幫助」,最後發現是每人一支電筒。
警長歐智威(49歲)否認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物、公職人員接受利益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共四罪受審。
被告著學員解釋支出為留堂膳食費
現已離開警隊的前學警馬寶權透露,受訓期間有學警肚屙、感冒,被告說外出看醫生浪費時間,提議由被告代購「很厲害」的藥物,惟所謂的藥物並無標籤或藥廠名稱,只貼上手寫標籤「止肚痛」等。當被告揚言藥物價值7,000至8,000元,馬稱「班上冇人敢出聲,冇人有意見」,身為財務長的他惟有從班會費中支付藥費。
馬透露班上學警有服用該藥物,「都食得幾多」,而被告眼見藥物差不多吃完,「佢就會自動refill(補充)返啲藥落去」,繼而向他索取藥費。
直至2013年4月,被告突然召集全體30名學警訓示,透露有人寫匿名信投訴他濫收班會費,由於投訴信詳細列明班上開支和所購物品,相信投訴人是學員之一。被告吩咐,若有人向他們查詢班會費事宜,他們便解釋是因留堂所花的膳食費等。
指6千元接手費不合理 但不敢提異議
後來班主任、退休警署警長江利東吩咐馬詳細列明所有班費支出,包括購買藥物、電腦等非恆常開支,被告於是召集馬和另一位財務長,聲稱「協助二人回憶支出內容」,向兩人展示多張手寫單據,包括價值4萬元的腳架、相機、藥物等。馬遂根據指示「揼返個report(報告)出嚟」。
直至臨畢業,被告藉詞代購禮物給每一位學警及最有貢獻學警,向每名學警索價1,000元,他稱會購買手提電話、太陽眼鏡和抱枕給最有貢獻學警。後來被告安排抽獎,馬透露他抽中一部手提電話,但肯定是二手機,「打開入面有相,唔係我影嘅,保護貼亦俾人撕開」,而他曾看見被告使用同款電話。
控方指每名學警在受訓初期均支付6,000元承接上手餘下的裝備,問馬該金額是否合理,馬則謂起初根本不知道裝備內容,「惟有照畀住先」;後來得知只是電腦、熨斗等用品,「覺得6,000一個人唔合理」,但由於害怕遭被告針對,影響畢業或將來的工作,故並無提出異議。
案件下午繼續。
【案件編號:DCCC816/19】
記者 楊思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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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歐智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