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及韓耀庭在信中指出,警方的行動阻礙了韓耀庭的合法採訪工作,是警方肆意濫權,並有意壓制新聞自由;《蘋果》並要求警方提供當日扣查韓耀庭的警員身份。《蘋果》透過律師,計劃短期內將入稟,民事控告警務處長曾偉雄及涉事警察非法禁錮。
監警會職責是監察和覆核警方投訴警察課,如何調查和處理投訴,因此收到投訴後仍會轉介給投訴警察課調查。據了解,《蘋果》及韓耀庭向警方投訴後,監警會鑑於今次事件性質嚴重和涉及公眾利益,傾向交由其嚴重投訴委員會跟進;警方須每月向委員會交代調查進度,委員會需要時可要求警方補充資料。警方事發後曾指韓耀庭高聲叫喊,便衣人員恐其擾亂秩序,於是請他離場;前天警方行動處長洪克偉表示,當日扣查記者是現場一名督察下的指示,投訴警察課將作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