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認為,被捕年輕人許多被他人利用,又沒有意識到後果,部份更激進會認為是一場革命,更直斥是部份立法會議員和政客「鼓勵」青少年抗爭,又不譴責暴力,是「不負責任和可恥的行為」,質問他們「良心在哪裏?」
對於「警暴」指控,蕭認為說法對警方不公平,反指是示威者「暴力」提升,在世界任何司法管轄區都不能容忍。被問到有否為過去多月所作的任何決定後悔,蕭則稱警隊會檢討每個行動,稱警隊只會盡力確保香港安全,「我經常對自己講,只要盡力而為,就毋須後悔。」
不過,根據警方的「查問疑犯及錄取口供的規則及指引」,警務人員如要接見16歲以下不論是否涉嫌犯罪青少年,應有家長或監護人在場,但蕭澤頤在訪問中,未有交代他跟男童在警署內的對話是否有跟從規則及指引,以及男童的說法是否視為口供,亦未有解釋為何有人多次被捕,卻未有落案起訴及仍獲准保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