呢啲鬧鬼傳聞,真係信不信由你。而終審法院搬去大樓後,暫時唔畀記者入去,司法機構計劃舉辦公眾導賞團,仲有展廳介紹本港司法歷史,鬧鬼地庫將會係其中一站,但導賞團未有咁快接受報名。今次翻新工程造價達4.6億元,外貌冇乜大改動,內部就多咗唔少設施,包括兩個法庭、一個登記處、一個律師專用休息室及更衣室、4個會議室同一個記者室。
喺立法會年代,大樓面向遮打花園有兩個入口,其中一個改成被告入口,疑犯拘留位置有防彈設備分隔,附近嘅登記處亦都用咗防彈玻璃。據了解,終審法院仲專程買咗一條氣墊隧道,當有疑犯要押解到法院,就會用隧道連接囚車同大樓被告入口,疑犯全程唔見光。
其實呢個建築物喺1912年啟用時係當時嘅最高法院,日佔時期做過日軍憲兵總部,1985年成為立法局大樓,1997回歸改名立法會大樓。至2011年立法會遷至添馬艦,大樓重新裝修後回歸本源。而新標誌嘅字體同標誌都用咗藍色,反映司法機構嘅嚴肅與莊嚴,雖然大樓已經開始運作,但係到本月29日先有首宗案件。
有得去新地方開工,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話自己特別高興,皆因司法機構可以用返有歷史意義嘅地方。終審法院常任法官鄧楨亦話,以前大樓仲係最高法院年代,喺度打過官司,好開心大樓變返法院。
李八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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