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防衞省考慮與自衞隊防衞裝備供應商簽約時,加入靈活條款,只要企業向防衞省支付一定技術使用費,便可向其他國家或地方政府銷售同樣裝備,改變目前企業在接受防衞省的訂單後承包生產,銷售對象也僅限防衞省的做法。
消息指,此舉旨在拓寬防衞裝備的銷路,促進量產並減低採購成本,同時保護與培養日本的防衞產業。銷售的裝備或將包括防護服裝、救災帳篷等,但槍與坦克等具殺傷力武器則不作外銷。
防衞省曾在2010年嘗試採用此簽約方式,允許將「US2」水上飛機出售給第三方,目前日本與印度政府正商討對印出口。
日本《共同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