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誠輝稱2016年2月8日當晚,示威者向警方投擲石仔、垃圾桶及玻璃樽,突然有一塊巨型石屎越過警方防線,擊中他身前一名男子後頸,該男子隨即倒地。戴稱「我肯定他死了」,欲轉身找人幫忙,隨即有兩名警員將男子拖走,他發現男子腿部郁動,才知道男子仍然在生。後來警民爆發衝突,戴聽到槍聲,有人向他匯報有交通警受襲,故有一名交通警向天開槍示警。戴感事態嚴重,遂立即跑到亞皆老街為受傷警員召喚白車,最終警方決定封鎖彌敦道。戴約凌晨4時到山東街支援機動部隊警員,被多達200名示威者掟磚襲擊。
辯方盤問時質疑當晚人群情緒變得激動,其中一個原因是警方於砵蘭街推出高台。戴同意,但堅稱警方必須向人群廣播警方指示,否則或有人會稱聽不到警方指示,導致檢控方面有困難。辯方追問推高台是否錯誤決定,戴稱當晚有示威者掟玻璃樽並不尋常。盤問下戴承認只是假設掟樽者便是示威者,認為對方想襲警亦僅屬估計。辯方又質疑當晚警方遲遲未有增援,戴指當晚人手不足,增援的機動部隊成員至凌晨1時才可到達。
被告梁天琦、李諾文、盧建民、林傲軒及林倫慶否認煽惑暴動、暴動及非法集結罪受審。
案件編號:HCCC408/16
■記者蘇曉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