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服務警隊36年表現良好,獲上級31項嘉獎,最近6年全部評價優異。他本月平安夜生日便屆55歲退休之齡,現非常後悔,亦因令警隊蒙羞而自責。
主任裁判官練錦鴻指,若市民對警方有疑心,將難以維持治安,並稱對此「我幾擔心」。被告違反上司信任,直接影響警方清譽,他對被告的同情不能左右案件之嚴重性,目前除了監禁沒其他合理處罰。
練官說,維持治安除了靠實際武力,還要靠社會對警隊尊重信任,本案受害者不只物主,損失亦不止148.1元,而是整個社會的管治能力。練官索閱背景及社會服務令報告,本月28日判刑。
被告承認於今年1月16及22日,在九龍灣車輛扣留及檢驗中心偷去兩名市民分別遺下兩車內的八達通卡,過程被閉路電視拍下。
案件編號:KTCC4611/16
■記者伍嘉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