攞公帑辦地區活動遲交收支表 10次違規無懲處
民政事務處行政主任指定組織葵青區議會
記者旁聽上月底葵青區審核委員會,民政事務處透露,葵青警區舉辦活動,一年有10次違規紀錄。
葵青區議會每財政年度預留特定撥款額,供「指定組織」籌辦具規模的地區性活動。有指定組織屢次違規卻未受追究,例如葵青區撲滅罪行委員會在上一個財政度有10次違規紀錄。民政事務處行政主任指,該委員會實際籌辦活動和準備文件是葵青警區,因為付款問題、商戶找數等原因導致延遲和違規,區議會審核委員會上月底只決定發出「提醒信」處理。
指定組織在整屆區議會保證獲批撥款,屢次違規亦無後果,例如上一年度,葵青區撲滅罪行委員會7次舉辦活動後,未能在一個月內提交收支結算表;3次未在活動舉行前向區議會提出活動修訂申請。資料顯示,撲滅罪行委員會主席是亞太控股有限公司主席、黑龍江省政協委員劉興華。
根據葵青區議會財政預算草案,2018/19財政年度12個「指定組織」共獲400萬元撥款,當中5個分區委員會、葵青區撲滅罪行委員會、葵青青年活動委員會均屬葵青民政事務處的屬下委員會。而餘下4個指定組織,包括葵青區安全社區及健康城市協會有限公司、葵涌及青衣區文藝協進會有限公司、葵青區體育會有限公司、葵青區足球會有限公司,查冊顯示部份公司董事是現任區議員。
警察公共關係科回覆,上個財政年度葵青警區與葵青區撲滅罪行委員會合辦13項活動計劃,僅承認有6項活動計劃出現違規情況,包括兩項活動計劃未在活動舉行前申請修訂活動日期及未能在限期前向葵青區撲滅罪行委員會提交發票;另外四項活動計劃均是未能在限期前向葵青區撲滅罪行委員會提交發票,因為葵青警區需與服務供應者聯絡以核實發票資料,因此最後提交發票的時間有所延誤。
不少區議員即使獲選主委,亦拒絕即場交代推薦機構,只願意會議後再補交資料,所屬工作小組未能討論和監察。
今年黃耀聰推薦「葵涌中南婦女協會」舉辦13項活動,他在申報一欄承認協會主席李玉娟是其議員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