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候任立法會議員、人稱小麗老師的劉小麗於今年初農曆年廿九,因在深水埗「桂林夜市」擺賣,被食環署控以阻街、無牌擺賣和加熱食物3項罪名,最終被判罰款1,800元。任職香港專上學院講師的她,其後接獲理大專業及持續教育副院長通知,將會就事件展開紀律聆訊。劉小麗昨表示已經收到校方的知會,不需要再就小販事件作出聆訊。
劉小麗表示,有關消息是上周由院長和人事處負責人當面通知她,不再聆訊的原因是內部開會理解她當日行動是公民抗命而非長期兼職,亦沒有收取利潤,所以沒有構成校外工作。
劉小麗稱曾為事件感擔心,認為校方初時是以大壓小,但未料公眾反應和傳媒關注度高,因此而退縮,「點解等咁耐呢?佢(校方)畀我解釋係因為有委員放大假」,惟她估計校方想等立法會選舉期過後,傳媒關注度減少才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