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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暴之戰】荔枝角收押所外聲援遭重判社工劉家棟 社工復興:家棟冇做錯到

蘋果日報 2020/06/22 18:30

荔枝角收押所社總劉家棟

註冊社工劉家棟去年7月27日元朗示威中,手持社工證走進警察防線前要求讓人群散去卻被控阻差辦公,早前被裁定罪成判監1年,成為「反送中」運動中首名被判刑的社工。香港社會工作者總工會(社總)認為,劉在不涉及使用武力的情況下被重判入獄1年,並拒絕保釋等候上訴,是判刑過重。並在今晚(22日)7時半,到荔枝角收押所外集會「撐家棟」,讓他感到社福界的支持,讓極權政府明白守護公義是社工天職。

社工復興運動成員阿醒表示,探望家棟後得知他縱使身陷囹圄仍在做社工工作,與囚友手足像「開小組」般傾談,將囚室當成輔導室,強調監禁並無困住家棟的社工價值和精神。他說,家棟判決前沒想過會被判入獄,還對家人說不用擔心「今晚一定可以返屋企吃飯」,結果卻被判監一年,希望明天可獲准保釋,與家人團聚。

【2043】張志偉指參與者非常安靜,沒走出行人路,人數亦少於50人,但警方卻出示藍旗又開咪警告,是非常不合理,質疑警方「十分虛怯」。而參與者非常有智慧,以流水式行動達成目的。他又指,相信劉家棟在收押所內感受到他們的支持,亦呼籲同工明早10時半到高等法院聲援上訴的劉家棟。

【2036】在場社工高舉社工證,高呼「撐家棟、撐社工、撐手足、撐到底」,「守護生命無價、守護公義無罪」。此外,明早10時半,高等法院將審理劉家棟的上訴,現場社工約好「10點半,高院見」。

【2030】現場多名警員上警車,其後多輛警車駛走。

【2026】警方驅趕人群,引起在場人士不滿。警方進駐荔枝角收押所外的行人路及2個安全島。

【2008】警方最少第二次舉藍旗,警告在場人士離開。

【1948】20、30名警員集結在荔枝角收押所對面的安全島,警方開咪指,根據《599G》條例,現場人士或會違反限聚令、涉及違法集結,並一度舉起藍旗警告,要求眾人離開。

【1945】前社工註冊局民選委員Riva指,社工證提醒他們要為社會不公義發聲,Riva又指出,即使劉家棟被捕時,一直都高舉着自己的社工證,因想告訴現場的人知,他作為社工的天職是被捕支援、緩和衝突。

【1945】聲援人士高叫,「五大訴求、缺一不可」、「解散警隊刻不容緩」、「撐社工」、「撐手足」。

【1941】社工復興運動成員呀醒發言指,「家棟冇做錯到,佢係社工嘅典範」,並盼望家棟明天可保釋外,並於稍後上訴成功。

【1915】社總陳虹秀等已到荔枝角收押所準備聲援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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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8】警方開咪指,根據《599G》條例,現場人士或會違反限聚令,要求眾人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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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5】前社工註冊局民選委員Riva指,社工證提醒他們要為社會不公義發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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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1】社工復興運動成員呀醒發言指,「家棟冇做錯到,佢係社工嘅典範」,並盼望家棟明天可保釋外,並於稍後上訴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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