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出口到外國的武漢肺炎病毒檢測試劑及其他醫療用品頻傳品質差劣問題,商務部聯同海關總署和國家藥監局前日發佈《關於有序開展醫療物資出口的公告》,要求自4月1日起,出口新冠病毒檢測試劑、醫用口罩、呼吸機、紅外線體溫計的企業向海關報關時,須提供書面或電子聲明。
公告要中國企業出口相關醫療用品時,除向海關報關時必須提供書面或電子聲明,並承諾出口產品已取得中國醫療器械產品註冊證書,並符合進口地的質量標準要求。公告亦公佈了內地醫療器械產品註冊名單。國家藥監局稱,對不符合出證條件和要求、未遵守國家藥品製造規範等情況,依法撤銷相關藥品出口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