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R誤殺案】法官:要確定被告知道失責會有嚴重死亡風險

蘋果日報 2017/12/07 16:12

周向榮麥允齡陳冠忠DR誤殺案

2012年發生的DR醫學美容事故,集團創辦人周向榮、技術室化驗員陳冠忠及女西醫麥允齡各被控一項誤殺罪。法官張慧玲於引導陪審團時指,即使被告對死者應負責任,並且失責,還要確定被告明白失責會造成明顯和嚴重的死亡風險,始能裁定被告誤殺罪成。
法官指首被告DR老闆周向榮本身是醫生,他知道CIK製品會在攝氏37度,即細菌的理想生存環境下培植一段時間,陪審團應考慮周是否知道若不對CIK產品做細菌測試,及不制備指引確保有驗菌,會造成嚴重風險。
配製CIK產品的次被告陳冠忠方面,法官指根據證供,陳擁有生化和生物醫學碩士學位,對國際實驗室質素認證有認識,有處理臍帶血和幹細胞的經驗,陪審團應思考陳知否不驗菌會有死亡風險。
對於陳的大律師結案陳詞時提到,若一個人切傷手指而細菌入血,他不會想到有死亡風險。法官回應指本案情況不同,因CIK製品會在攝氏37度培植15日,期間有多個機會受污染,若培植首天已遭污染,可以想像細菌會大量滋生。
至於為死者注射CIK的被告醫生麥允齡,她自辯時稱知道細菌入血可以致命,惟她堅信實驗室會做細菌測試,故注射時沒想到有污染和死亡風險。法官指陪審團應判斷麥所謂「知道潛在後果但沒有想起」,是否算作知道有死亡風險。此外陪審團還需裁定,麥和周是否已將CIK療程的風險詳盡告知事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