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悲情林林】新移民母虐兒致7歲女變植物人 官斥判10年也不夠

蘋果日報 2018/06/20 17:10

凌潤林凌耀忠忽略兒童罪虐兒王榮汶

2015年時7歲的女童林林因被疏忽照顧瘦至皮包骨,皮膚潰爛兼腦部永久受損,身為其母的內地女教師被控忽略兒童罪,並與無業丈夫一同被控妨礙司法公正罪。虐兒案經過48天聆訊,由四女三男組成的陪審團今早10時29分開始退庭商議裁決,約5小時後得出結果,一致裁定女被告忽略兒童、妨礙司法公正共三項罪名全部罪成,而男被告面對的妨礙司法公正罪亦一致罪成。
【更新】
女被告內地女教師王榮汶(42歲)聞判表現平靜,低頭坐在犯人欄內,而男被告凌耀忠(52歲)則用紙巾抹鼻涕,表現略帶不安。法官看罷林林最新近的報告後一度搖頭,問控方林林是否餘生要在醫院內渡過,控方稱報告沒有講明,但指林林至今仍無多大反應。法官指本案屬最差的忽略兒童個案,林林或如植物人般須在醫院內渡餘生,要人照顧,(另見文: https://bit.ly/2K0SZuI)判女被告最高十年的監禁刑罰也不足夠。
至於妨礙司法公正罪,法官稱兩被告刻意說謊,影響調查和檢控,加上涉事小朋友案情嚴重,故必須嚴懲,理應會判監,問題只是長短。法官將案押後至明明午才進一步聽取求情及判刑。
根據控方開案陳詞指出,本案是一宗悲劇,內地女教師女被告王榮汶(42歲)在林林2015年4月28日退學直至7月18日送院救治期間的兩個半月內,長時間疏忽照顧女兒,未有向女童提供發展所需的足夠食物,或明知女童未有洽當進食,不理女童體重不斷下降;王明知女童生病及體弱得動不了,仍不求醫,導致女童健康出現永久損傷,幾乎死去。而男被告凌耀忠(52歲)則配合王夾口供。
林林雖然現已十歲,但她實際上只生活了7年,情況悲慘。(另見文: https://bit.ly/2tnhmeN 及 https://bit.ly/2K1S7G7 。本報取得林林來港後的獨家照片,可見她跟一般孩童沒分別,但送院時瘦得不似人形(另見文: https://bit.ly/2MFJMK3)。
然而本案沒有目擊證人或直接證據可指證王如何虐待林林,只能依靠林林於案發後的身體狀況,以及曾接觸林林的教師講及林林原先的身體狀況、環境證據及醫生的報告(另見文: https://bit.ly/2K2DQMz),除了王及共住的孖女和孻仔外,沒有人見過林林,林林在這兩個半月,猶如人間蒸發,猶幸警方找到破案關鍵(見另文:https://bit.ly/2K8kZzG)。
審訊期間男女被告互相推卸責任,口供千變萬化,均堅稱對方才是罪魁禍首。(另見文: https://bit.ly/2I70vlR ),兼且峰迴路轉,原來林林並非男被告親生,未必符合資格來港定居。換言之,有人可能在申請單程證時「講大話」。(另見文: https://bit.ly/2K2dHKw)
本報找到女被告家姑,即男被告母親傾談,她稱兒子從未拍過拖,遭王女色所迷,指王是毒婦,申請來港後露出貪錢真面目。(另見文: https://bit.ly/2tnzIwn)
現時林林在醫院療養,可是情況並不樂觀,或需終身在醫院渡過。去年新呈報虐待兒童個案有947宗,較前年增加6%,有機構指新來港家庭出現虐兒個案也相對較多,引林林案為例,極需相關社會服務協助,批評現時政策及資源不足,全日制幼兒中心嚴重供不應求。(另見文: https://bit.ly/2K9W5Qw)
王榮汶被控忽略兒童罪,指她於2015年4月28日至7月18日間忽略7歲女兒凌潤林、又名王梓淇,令她受到不必要的苦楚或健康受損,另於同年7月18日至24日向醫生及社工等人提供有關女兒不真實的背景、病歷及健康狀況資料,妨礙司法公正。她與凌耀忠另被控多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指二人於7月24日至9月14日向醫生、社工及警員等提供不真實資料。
本港及外國也有不少虐兒及疏忽照顧個案,見另文: https://bit.ly/2JUZROp及https://bit.ly/2tk1B8A。
【案件編號:HCCC76/17】
記者:楊家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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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被告王榮汶(何家達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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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被告凌耀忠(朱永倫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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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被告王榮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