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一名16歲陳姓少年被指於去年上水和你Shop活動期間,搶去警員霰彈槍,更曾扣動扳機。陳被控襲警、搶劫及拒捕罪,於首次提時訊申請保釋被拒,昨提出覆核。陳官最終批准他以現金10萬元保釋,惟須遵守宵禁令、不准離開香港,及不准參與超過10人的集會等,另禁止進入本港任何一間商場。
此外,20歲健身教練王焯彥被指於去年Boxing Day當天,搗亂及推跌連鎖咖啡店星巴克的貨架,被控刑事毀壞罪,早前獲准保釋,但裁判官嚴舜儀下令他須禁足全港商場。
案件昨日再訊,據知辯方認為臨近農曆新年,若繼續禁止被告踏足所有商場,在執行上難度頗大。主任裁判官羅德泉聽過陳詞後,稱示威「一定唔係social event、一定唔係family event啦」,最終決定維持原有保釋條件,被告繼續禁足所有商場,惟獲准於特定情況豁免禁足令,包括轉乘交通工具、找律師及參加社交或家庭活動。
案件編號:WKCC4765/19、HCCP3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