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強調委員會是獨立行事,「你調查一個人,但你同佢傾吓點去查,內容係乜?」他形容事件匪夷所思,認為周浩鼎需要辭去委員會的工作,指他若不辭去有關職務,調查的公信力及結果只會受人質疑,最終浪費議會時間及納稅人金錢。
民主黨黃碧雲對事件感震驚,正研究根據《基本法》79(7)條即「議員行為不檢或違反誓言而經立法會出席會議的議員三分二通過譴責」,從而褫奪其議員資格。民主黨今日會向廉署舉報,懷疑有人涉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獨立議員毛孟靜亦稱擬於本周內提出針對周浩鼎的譴責動議。
本身為專責委員會委員的民主黨林卓廷稱,若事件發生在他身上,作為委員而受到被調查人士干預,要留意是否已不再適合擔任委員會委員、甚至是否適合擔任立法會議員。被問及周浩鼎是否要辭任議員,他稱不評論個別人士,但認為如果有委員被干預而不申報利益,有可能構成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其實呢個係串謀嘅問題,係串謀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去令佢行使職權嚴重偏離職守,冇合理解釋,呢個亦涉及公職,就有嫌疑涉及觸犯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
同樣身為委員會委員的公民黨楊岳橋以警方調查案件為例指,如果與受調查者私下商討調查範圍,並按其意願修改,可能已涉妨礙司法公正,甚至涉公職人員行為失當。
■記者陳雪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