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8.5全港三罷,有示威者封鎖黃大仙龍翔道,警方射催淚彈驅趕,拘捕多人,當中一名包裝設計師被控暴動及未能出示身份證明文件兩罪,昨解觀塘法院提訊,成為黃大仙衝突事件首個被控暴動罪的被告,亦是反送中第45人被控暴動。設計師涉於前線向警方擲頭盔和揮動雨傘,又拾起警方施放的催淚彈,企圖掟向警員時被捕。
被告李澤霖(32歲)昨出院後於下午解至法院,他兩邊面頰及右手貼上紗布,主任裁判官錢禮見狀向辯方查問,辯方解釋傷勢是被告被捕時造成。李毋須答辯,押後至10月2日等候警方繼續調查,准以現金5,000元保釋,其間需遵守宵禁令、不得離港等條件。資料顯示,之前被控暴動的44人涉及7.28上環衝突。李妻在開庭前透露,當日夫婦和一名友人往黃大仙集會,及後警方射催淚彈,三人在龍翔道失散,其後是家姑來電轉告才知丈夫被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