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年漢街頭推倒女學生非禮 認罪還柙等候精神科報告
非禮深水埗精神科
患有精神分裂症的中年漢,去年4月在深水埗街頭突然推倒一名中四女學生,更跪在女生雙腿之間,企圖脫下她的打底褲,最終被途人和警察合力追趕逮捕。中年漢事後聲稱當天感覺被一班人跟蹤騷擾,故此失控犯案;他今早在高等法院承認非禮和襲警罪,庭上透露他接受精神科跟進十多年,惟案發前不久停止覆診。法官下令索取精神科報告,考慮是否判處入院令。
案發於去年4月1日傍晚6時,女事主X和兩名同學離開學校。當她們步行至南昌街221號,走在她們前面的被告周天誠(41歲)突然轉身,並且推倒X及非禮她。同學和市民見狀推開被告,被告逃跑至巴域街。一名目擊市民尾隨被告並報警,警員黃偉發截查被告時遇襲,警帽飛脫,手受輕傷,最終由同袍和途人協助制服被告。
案發兩日後被告接受警誡會面,供稱當天離開獨居住所外出吃飯,其間好像有一班人跟著他;行至南昌街時,有三名女學生尾隨,並有很多人騷擾他。他不知為何被騷擾,於是失控。他亦透露想看私家精神科醫生,但不夠錢,亦沒服藥。
庭上透露,被告曾任建築工人,案發時領取綜援。2005年他首次向葵涌醫院精神科求診,當時問非所答,煩躁不安,翌年被診斷患有精神分裂。出院後,他的病情曾復發,近年情況穩定,接受精神科社區護理。惟前年6月他中止社區護理,又不準時覆診,去年3月22日最後一次覆診,比預定時間遲了一個月,及後被告更決定不再接受跟進。
辯方大律師指,案發距離被告最後一次覆診僅約一星期,精神病明顯是重要因素,為了社會和被告的利益着想,建議先索取精神科報告。法官潘兆童接納建議,押後至7月6日判刑,其間被告還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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