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公司佣金逾7,000元 保誠女區域總監判囚3個月
詐騙保誠保險李佩英
保誠保險女區域總監被指向公司訛稱其丈夫為兩份保單的保險顧問,詐騙公司逾7,000元的佣金,她經審訊後今在裁判法院被裁定兩項詐騙罪成,被判囚3個月。辯方申請保釋以等候上訴,結果獲准以10萬元現金保釋外出。
裁判官裁決時稱,被告李佩英(55歲)的丈夫在案發時不在香港,卻有簽名文件確認他見證和核實客戶的資料和簽署保單,被告身為保險公司高層,不遵守公司守則與指引,向公司訛稱丈夫是涉案保單的負責顧問,屬存心隱瞞,令公司承保有關保單負上風險,亦令公司多付佣金,惟被告仍聲言沒有對不起公司,裁判官直指說法是歪理,反映被告違規做法非單一事件,決定拒絕接納其證供,裁定她兩罪罪成。
辯方求情指被告於保險業達30年,1997年一度與丈夫及兩子移居加國,惟遇金融風暴,在港資產化為烏有並欠下逾20萬元,但被告未有放棄,重新在保險界打拼,晉升至區域經理,年薪近300萬元,是家中經濟支柱。
裁判官判刑時指,定罪摧毀被告多年經營的事業是她咎由自取,認為被告身為管理層不做好下線榜樣,違反公司對其信任,屬較嚴重的欺詐,加上她不認罪,亳無悔意,故判囚3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