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裝修公司涉先動工後收費,並在報價單中隱藏細項收費,令工程費報價由17.5萬元增加至約79萬元案,昨在沙田法院續審。事主供稱去年2月向消委會投訴後收到裝修公司的律師信,為取回已付的50萬元及繼續工程,其妻3月向《壹週刊》披露事件。辯方質疑此舉會破壞證物及有可能干擾刑事調查,他稱當時不知海關會否跟進,強調至去年4月海關才向他錄取口供。
辯方指出,身為海關督察的事主蔡劍輝於2014年8月首次向明思設計集團職員講述其裝修條件時沒有提及要「水電重做,訂做新傢俬」兩句,蔡強調有說過。他說其他裝修公司報價20至30萬元,明思報價較低,且店內擺放很多設計圖,能給他信心,故選擇明思負責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