樣子年輕的A育有3子女,她昨以帶鄉音廣東話憶述受騙過程。A指被告朱柳英(26歲)在電話稱其家庭獲選參加捐款計劃,每年名額僅一個,若捐150至250萬元,其女兒便可優先取錄。A考慮後即日答應。
A其後從朱得知捐款是用來成立哈羅上海分校,並告訴丈夫匯款到一內地銀行戶口,丈夫一度抱怨「捐畀大陸就唔捐喇」,後來改為開支票給次被告吳美全,朱曾稱吳是哈羅高層。
A在去年3月8日辦理入學手續時將支票交到朱手,A一度要求捐款收據以便公司退稅,惟朱以私人捐款為由拒絕。A覺得反正是幫女兒入學便無再追問。
辯方質疑A與朱其實有私下協議將150萬暫存在朱手,以防A丈夫不在港時無人簽發支票,這筆錢則可應急支付學校面試費,但A否認。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DCCC607/16
■記者歐陽聯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