荃灣裁判官沈智慧裁決指出,不接納七海化工集團主席鄔友正為辯方專家證人的資格。鄔聲稱現職多間化工及防火設備公司的董事或顧問,其拍檔更是世界知名的防火測試公司,「鄔卻未有說明自己職責,拍檔是專家未必等於他是專家」。
沈官稱,鄔又稱曾多次往日本及新加坡參觀當地的家居用品防火測試,「但不明白觀摩也可稱為專家」。即鄔為七海的主席,工作是產品銷售等,「銷售又如何可稱防火專家」。
被告聞判上訴
裁判官續稱,即使鄔可稱專家也不接納其供詞,他被盤問時承認床褥較枕頭易燃的論調,是從報章知悉,「他自稱專家,這樣欠缺科學根據的證供叫法庭驚訝。他反駁控方歐洲不少國家沒有明火測試枕頭,是從客戶知悉亦令法庭震驚。」
沈官指斥鄔的證供更誤導法庭,裁定他屬於完全不誠實、不可靠的證人。另一方面控方專家誠實可靠,裁定被告公司的八張傳票罪名成立,合共罰九萬多元,另加堂費五千元,海關枕頭化驗費一萬四千多元,合共逾十一萬元。鄔昨未有到庭旁聽,被告七星化工廠董事陳滕安聞判在庭外表示會上訴。
案件主管、海關檢控及消費者保障科高級貿易管制主任張寅康庭外表示,案發後已禁制涉案海馬及WE28枕頭出售六個月,期滿後會繼續監察作抽查行動。
案件編號:TWS15933-4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