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R誤殺案】醫學美容重傷投訴創5年新高 消委會:管機唔管人無用
黃鳳嫺表示,DR事件以至之後的抽脂死亡事件,已證醫學美容會影響生命安全,但現時的對業界的監管近乎零。 張柏基攝
對於食衞局不會規管那些人合資格使用醫療儀器,消委會總幹事黃鳳嫺批評,做法對消費者保障絕對不理想,「管機唔管人無用,點都係由人去操作部機,部機係死,人係生,用得唔好風險好大」;至於醫療儀器註冊則很多細節需要釐清,包括坊間山寨機、二手機如何確保安全等。她指,過去接獲的投訴由鎖售手法、服務服素到收費爭拗都有,當局不應斬件式規管美容業,宜透過發牌制度監管業界。
消委會近年接獲涉及高能量光學療程及入侵性療程的投訴有所上升,由2012年的178宗升至2016年的240宗,今年首11個月已收到192宗投訴,預計整年會達到200宗;當中懷疑不安全即療程後嚴重創傷如出血、燒傷等,今年首11個月已有54宗,為過去5年之冠。
黃鳳嫺表示,DR事件以至之後的抽脂死亡事件,已證明美容業尤其醫學美容會影響生命安全,但現時的對業界的監管近乎零,除之前定出20項療程應由醫生進行,現時坊間不少療程仍涉及高風險或高能量儀器,處於灰色地帶,醫生及美容師也能主理,對消費者的保障絕對不理想。
消委會去年底曾建議,應以發牌制度去規管美容業界,使用高能量儀器人士需符合特定資歷要求,處所環境亦有規定,銷售手法上亦要有監管,讓消費者「靚得嚟亦要安全」。惟當局決定以規管醫療儀器方向去規管美容業,黃鳳嫺指,有總好過沒有,但坦言規管不全面,加上最新建議沒有使用管制,直指「管機唔管人無用」。她舉例,曾有投訴人指美容院聲稱為其施行程序的為醫生,但做療程時只見到人身穿白袍,實質身份成迷。
她希望,現時立法建議中的漏洞,可用《私營醫療機構條例草案》去填補,即規定高風險儀器要在特定處所中使用,再由處所的法例監管醫療及非醫療人員,讓消費者有多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