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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主改污水渠臭氣熏天

蘋果日報 2003/06/15 00:00


西環卑路乍街121號一幢共六層高舊樓,低層一單位改裝成三個套房出租,外牆排污水管及排糞渠都經過更改,但因渠管接駁位未有密封,滋生蚊蠅,排污時污水四濺,臭氣熏天,滋擾附近居民,屋宇署接獲本報轉介居民投訴後,已向有關業主發出修葺令。
「僭建之餘重將成座大廈嘅渠管改晒,夾硬將排污水管同排糞渠駁埋一齊,搞到啲臭氣同穢物都湧出嚟,都唔明點解有關部門見到咁都唔即時處理!」面對着貼身的居住環境問題,上址居民陳小姐不禁向記者大吐苦水。

平台非法擴建
陳小姐說,她與家人居於上址多年,自去年底開始,她發現家中出現許多蚊子、亦聞到陣陣臭氣,幾經追查,才發現源頭來自被改裝的大廈排污渠管。
陳小姐稱,大廈一直將污水水管、排糞渠及雨水渠分別裝設於大廈外牆,由大廈頂層直伸至地下;但由於有業主將二樓單位連平台改建為三間套房出租;業主為免原有的渠管貫通僭建單位內,故擅自作出更改。「啲渠原先由樓頂直落到地下,但嗰兩條排污水管同排糞渠竟然去到二樓就折斷、被人換咗另一條喉管嚟接駁、重橫跨喺二樓僭建物嘅屋頂,先再駁落地下。」

低層大受困擾
然而,最令他們煩惱的是,新接駁的排糞渠由於橫放於二樓平台僭建物屋頂,容易形成淤塞,故有關業主刻意於排污渠管鑿穿一個洞口、以便將通渠物件伸進喉管內。「啲臭氣同穢物就喺呢個窿湧出嚟;而且我哋住喺低層,排污渠管去到呢個位置就承受晒上層住戶啲污糟嘢,一湧出嚟都好麻煩!」
陳小姐說,她一家自此便受這問題困擾,「排污水管及排糞渠裏面嘅穢物,係要落到沙井先可以混合,亂咁接駁,後果可大可小;唔通大家已經忘記咗SARS嘅可怕?」
限期維修渠管
屋宇署函覆本報稱,屋宇署多次派員視察卑路乍街121號的排污系統,發現該大廈部份排污渠管損壞及接駁欠妥;屋宇署職員已聯絡投訴人陳小姐、有關單位業主及業主立案法團主席,解釋該大廈排污系統現時狀況;並向業主立案法團發出法定命令,要求業主在限期內展開指定的渠管維修工程。
覆函亦提及,位於二字樓單位的平台有一違例建築工程,經屋宇署評估後,認為該等違建工程並無對樓宇結構造成即時危險,列為非優先處理類別,故暫不擬即時取締。不過,若情況有變,會考慮採取適當行動。屋宇署亦已向有關業主發出勸喻信,呼籲業主自行清拆有關違例建築。
食物環境衞生署發言人表示,食環署職員早前曾派員往上址視察,發現部份排污渠管有破洞,已即時向有關業主發出修葺令,免令臭氣及穢物溢出。
(○五一五二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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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裝置的部份渠管。